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盗窃他人电脑 伪造作案现场 警察盘问才交代不属自首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3000次    关键字:盗窃 自首 
程某溜门撬锁盗窃张某笔记本电脑一台,为掩饰犯罪事实,将包括自己屋在内的三把门锁撬开,日前被批准逮捕。

  某日,程某在张某离开房间后撬开张某房门,拿走了其笔记本电脑,为掩人耳目,她还把屋内另外两个房门撬开,伪装成被贼“光顾”的痕迹。事发后,警察询问时程某“主动”交代了盗窃事实。

  据了解,对于 “形迹可疑”型的自首,需要把握的重点是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对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实质意义。若有关部门在其交代时或者交代后即在其身上、随身物品、交通工具等处搜获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则即便其不交代,有关部门仍可据此掌握犯罪证据,一般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本案中,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她在警察发现其“形迹可疑”对其进行盘问时才交代犯罪事实,并且她的交代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实质意义,所以不应该认定为自首。(张俊睿)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相关文章
·吉某与张某盗窃罪罪案 (2021/3/2 16:57:50)
·吉某与张某盗窃罪罪案 (2021/2/25 21:46:22)
·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0/7/20)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2020/7/20)
·约好自首却放警方鸽子 (2020/7/20)
·被公安抓获归案,先前投案行为可否认定自首 (2020/7/20)
·受托转巨款擅转己名下 不是盗窃而是职务侵占 (2020/7/20)
·警方监控下的盗窃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2020/7/20)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020/7/20)
·累犯在盗窃罪量刑中的“从重”和“加重”之辩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精神病人购买桌椅 合同当属无效卖家退钱
租赁物灭失 租金应返还
律所新闻
更多 > 
省司法厅唐健、湘西州委组织部颜..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