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389次    关键字:直接财产 计算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章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 (2020/7/20)
·玩忽职守犯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2020/7/20)
·离退休不足5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2020/7/2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要求加班费无据 (2020/7/2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仅仅双方同意还不行 (2020/7/20)
·毒品掺假贩卖数量如何计算 (2020/7/20)
·我的奖金能够计算在工资以内吗? (2020/7/20)
·借给他人现金,约定计算复利违法吗 (2020/7/20)
·医疗期满应否计算在补偿期间内 (2020/7/20)
·应以职工工资为基数计算伤残补助金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保护存款人权益的规定有哪些?
律所新闻
更多 > 
省司法厅唐健、湘西州委组织部颜..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