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到底,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主宰了世界名牌的价值。
1、消费者拒绝徒有虚名 许多世界
驰名商标的拥有者成绩卓著,但却忽视了消费者的基本要求,将驰名
商标视为无所不能的东西,错误地认为可以不断地提高名牌产品的价格,而不改善其
产品质量。例如“万宝路”香烟在10年中每年提价9.6%,使其价格大大高于杂牌对手的价格。百事可乐
公司的“Frito-Lay”商标的商品,在1988年以后,每年提价3%。 然而,90年代的消费者已与80年代的消费者大不相同。80年代,人们追求那种以摆阔为标志的挥霍性消费;90年代,人们似乎更重视实用性消费,缺少实用价值而将价格,质量和包装形象集于一身的产品受到冷落。正像中国实用型消费者所说:“只有在名牌产品同大陆货商品价格一样时,我才愿买名牌产品”。结果使那些提价的驰名商标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下降。
2、促销使消费者看重价格 由于80年代产品数量和种类激增,零售商要求厂家给予更大的折扣优惠,结果厂家广告费用从10年前占总成本的70%下降到90年代初的25%,减少的部分转给了零售商或用于其他促销活动,如价格优惠、有奖销售、发放优惠券等。这些短期性刺激工具增加了价格的敏感性,人们开始躲避价格不断升高的名牌产品,转而选择价格适中的非名牌产品,同时,也有按给予促销利益的多少选择品牌的倾向。例如,有的主妇每周花几个小时的时间浏览广告,剪下优惠的
购物券,定期去商场选购。这无疑又是对名牌产品的挑战。可见名牌产品价格的提高与消费者购买偏好关系密切。
总之,是消费者主宰着驰名商标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