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周强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 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神,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2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3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5项(合并同类事项的84项,下放管理层级的1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627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今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报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调整。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1项)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5项) 3、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27项)
附件l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1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备注 |
1 |
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生产企业认定 |
省经济委员会 |
|
4 |
国防交通科研成果转让和开发利用审批 |
省经济委员会 |
|
5 |
《核发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
省经济委员会 |
|
6 |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初审 |
省经济委员会 |
|
7 |
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 |
省教育厅 |
|
8 |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审批 |
省教育厅 |
|
9 |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 |
省科学技术厅 |
|
10 |
邀请国外人士访湘科技交流审批 |
省科学技术厅 |
|
11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
12 |
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审批 |
省公安厅 |
|
13 |
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
14 |
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
15 |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
16 |
外国人出入境许可 |
省公安厅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 |
|
17 |
外国人居留证核发 |
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18 |
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 |
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19 |
外国人旅行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20 |
华侨回国定居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
21 |
外国人准迁证核发 |
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22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23 |
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
24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备注 |
25 |
市州、县市区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发行方案审批 |
省民政厅 |
|
26 |
建立天主教教区 |
省民政厅 |
|
27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 |
省财政厅 |
|
28 |
国家储备物资资金管理事项审批 |
省财政厅 |
|
29 |
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
30 |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
31 |
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
32 |
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
省财政厅 |
|
33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
34 |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湘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
省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
部门 |
|
35 |
设立劳务派遣机构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审批 |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36 |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37 |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38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39 |
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
40 |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
省国土资源厅 |
|
41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 |
省国土资源厅 |
|
42 |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省建设厅 |
|
43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省建设厅 |
|
44 |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
|
45 |
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更新抚育采伐审批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
|
46 |
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核发 |
省建设厅 |
|
47 |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备注 |
48 |
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 |
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
49 |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
省地方海事局 |
|
50 |
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证件核发 |
省地方海事局 |
|
5l |
“三高”地点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 |
省信息产业厅 |
|
52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
53 |
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
54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
省水利厅 |
|
5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岸线、水域、洲滩、哑河开发利用规划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水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
56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
省水利厅 |
|
57 |
洞庭湖蓄洪区安全船、报警设施、救生器具变卖及安全楼台拆除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
58 |
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
59 |
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省农业厅 |
|
60 |
种畜禽进出口审核 |
省农业厅 |
|
61 |
农药登记 |
省农药检定机构 |
|
62 |
地方畜禽品种认可与新品种鉴定命名审批 |
省农业厅 |
|
63 |
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 |
省农业厅 |
|
64 |
执业兽医资格审核 |
省农业厅 |
|
65 |
从相邻省、区、市引进林木良种审批 |
省林业厅 |
|
66 |
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备案 |
省、市州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
67 |
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等进口合同审批 |
省商务厅 |
|
68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地方使用部分)资金计划备案 |
省、市州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
69 |
邀请外国人来湘从事外经贸活动审批 |
省商务厅 |
|
70 |
外经贸活动赴港常驻人员审批 |
省商务厅 |
|
7l |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
省商务厅 |
|
72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省商务厅 |
|
73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核 |
省商务厅 |
|
74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初审 |
省商务厅 |
|
75 |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 |
省商务厅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备注 |
76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核 |
省商务厅 |
|
77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核 |
省商务厅 |
|
78 |
典当行设立、变更初审 |
省商务厅 |
|
79 |
加工贸易业务许可 |
省商务厅 |
|
80 |
加工贸易内销许可 |
省商务厅 |
|
8l |
设立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企业审核 |
省文化厅 |
|
82 |
碘盐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83 |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
省卫生厅 |
|
84 |
食品摊贩和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卫生许可 |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85 |
企业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
省、市州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
|
86 |
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
|
87 |
国家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
省环境保护局 |
|
88 |
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公
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
89 |
在水体进行放射性同位素试验批准 |
省环境保护局、省卫生厅 |
|
90 |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核发 |
省环境保护局 |
|
91 |
放射防护设施使用审批 |
省环境保护局 |
|
92 |
放射性同位素购置核准 |
省环境保护局 |
|
93 |
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检测资质审批 |
省环境保护局 |
|
94 |
省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资格认定 |
省环境保护局 |
|
95 |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
96 |
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
97 |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
98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
省广播电视局 |
|
99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 |
省广播电视局 |
|
100 |
承办国际及全国体育竞赛审核 |
省体育局 |
|
101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
102 |
酒类准产证核发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103 |
药用罂粟壳购进计划审核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备注 |
104 |
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5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审批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6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审批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7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8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试验研制活动审批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9 |
市、县级安全监察员考核发证 |
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
110 |
旅游发展规划审批 |
省旅游局 |
|
11l |
省旅游度假区审批 |
省旅游局 |
|
112 |
教科书零售价格审批 |
省物价局 |
|
113 |
省直单位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114 |
民用爆破器材厂厂外设置试验场地审批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
115 |
办理和代办领事认证核准 |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
|
116 |
兴建大、中型农村能源工程方案审核 |
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 |
|
117 |
出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省宗教事务局同一项目相应取消 |
118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
外捐款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
119 |
供伊斯兰教内部使用的经书、典籍等印刷品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
120 |
向国外派遣宗教留学生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
12l |
开办宗教院校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
122 |
政府部门或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
省档案局 |
|
123 |
非国有博物馆申请文物藏品退出馆藏审批 |
省文物局 |
|
124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审核 |
省文物局 |
|
125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下级别资质证书审核 |
省文物局 |
|
126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审核 |
省文物局 |
|
127 |
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省文物局 |
|
128 |
博物馆设立审核 |
省文物局 |
|
129 |
国有博物馆退出馆藏物品专项档案的备案 |
省文物局 |
|
130 |
博物馆的终止和藏品处置方案审核 |
省文物局 |
|
131 |
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在原址重建的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省文物局承办 |
附件2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5项)
合并同类事项(84项并为39项)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1 |
省级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 |
|
2 |
省级软科学计划项目审批 |
《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
3 |
省级科技攻关计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省
公
安
厅 |
4 |
麻黄素运输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第一类、第二类易
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
5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
学品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
省
司
法
厅 |
6 |
设立律师事务所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
分所审核 |
|
7 |
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法》 |
8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湘代表机构设立审查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湘代表机构设立审
查及机构和代表注册 |
|
9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湘代表机构及其代表注册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
10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
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审核 |
《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38号) |
香港、澳门律师事
务所驻内地代表机
构设立审核及代表注册 |
|
ll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
内地代表机构代表注册 |
《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38号) |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
12 |
测绘单位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
测绘单位资质(乙、丙、丁级)认定 |
|
13 |
房产测绘单位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省
建
设
厅
|
14 |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
师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
|
15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
16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
|
17 |
房屋拆迁延期和暂停事项延期许可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
18 |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
省
交
通
厅
|
19 |
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5号 |
船员(包括引航员)职务适任资格
认可 |
|
20 |
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21
|
在港口区域内使用岸线建造建筑物审批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
岸线审批 |
|
22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省
农
业
厅
|
23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
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7号)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许可审核及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含渔用配合饲料) |
|
24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
混合饲料生产许可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7号) |
25
|
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草种质资源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作物、水生植物天然种质
资源审批(含草种) |
|
26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作物、水生植物天然种质资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27 |
草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含草种) |
|
28
|
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29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5号)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渔用药品) |
|
30 |
生产渔用药品审批 |
《湖南省渔业条例》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
3l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
|
省
林
业
厅 |
32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省
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33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
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
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 |
34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
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
35
|
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
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在缓冲区、核心区从事科研观测、
调查活动和外国人进人自然保护区的审批 |
|
36 |
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
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
参观、旅游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
37
|
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主
管的自然保护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3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 |
|
39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重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40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转让活动完
成备案
|
|
41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活动
完成备案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
42 |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证核发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28号) |
设立广播
电视站审
批 |
其中乡镇
设立广播
电视站由
市县审核 |
43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
站审核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28号) |
44 |
设立1OOW以下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及参数变更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
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
军委令第l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28号) |
设立小功率
(1OOW以下)广播
电视转播、发射台
及参数变更审批和使用频率(附
加信道)的核准
|
|
45
|
1OOW以下广播电视转
播、发射台以及附加信
道的使用频率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
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
军委令第l28号) |
46 |
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审批 |
|
47 |
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
48 |
企业核准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号) |
企业核准登记(含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
49 |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号) |
50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
省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 |
5l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
|
52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
口计量器具检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53 |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计量器具制造、修
理许可证和计量器
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合格证书核发 |
|
54 |
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合格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55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质认可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资质和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认可 |
|
56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认可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
57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实验室计量认证和
审查认可 |
原为产品
质量检验
机构,后统称为实验室。 |
58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 |
59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人员和作业人员资
格认定 |
|
6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
省
食品
药品
监
督
管
理
局 |
61 |
药品广告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药品、医疗器械、保
健食品广告审查 |
|
62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
63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64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
蛋白同化制剂、肽
类激素的生产、经
营活动和出口准许
证审批及境外委托
生产备案 |
|
65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准许证核发 |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
令第398号) |
66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 |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
省
旅
游
局
|
67 |
临时导游证核发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63号) |
临时导游证、导游
证核发 |
|
68
|
导游证核发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205号) |
69
|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205号) |
国内旅行社设立和
经营池围变更审批 |
|
70
|
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205号)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
7l |
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内容核准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3号) |
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内容审批和著作权人授权书登记 |
|
72
|
境外委托印刷、复制出
版物的著作权人授权书登记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3号) |
73
|
印刷企业接受省外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备案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15号) |
印刷企业接受省外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和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境外其他印刷
品备案 |
|
74
|
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境外其他印刷品备案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15号) |
75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15号)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和印刷企业承印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 |
|
76 |
印刷企业承印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15号) |
77
|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的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
者分立审批 |
|
78
|
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核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341号) |
省
宗
教
事
务
局
|
79
|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
令第426号) |
筹备设立(改建、扩建、新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
80 |
改建、扩建、新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8l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
令第426号)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
82 |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83 |
编辑、发行宗教出版物
审批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编辑、发行宗教出
版物和宗教电子出版物、宗教音像制品和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 |
|
84 |
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15号) |
(下放管理层级l项) |
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
备注 |
省
文
物
局 |
1
|
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
级风险等级单位的认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60号) |
市州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
附件3
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27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l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 |
|
2 |
限制类限额以下外商投
资项目核准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
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
|
3
|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
项目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发展和改革行政主
管部门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4
|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
5
|
工程咨询单位(丙级)
资格认定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 |
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14号) |
|
7
|
地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21号) |
|
8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 |
|
9 |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
更举办者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 |
|
10 |
教师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11
|
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
第37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2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
|
13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
办学者的变更核准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
|
14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
法定代表人、校长或主要
行政负责人的变更核准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
第372号) |
|
15
|
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
省教育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6
|
中小学地方教材或国家
委托地方审查的中小学
教材编写审定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
|
17
|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
奖登记 |
省科学技术厅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265号) |
|
18
|
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
|
省科学技术厅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 1月14日国家科委令第2号发布) |
|
19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设立登记审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
《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
20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改变服务方向审批
|
市州、县人民政府
民族事务工作部门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9月15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 |
|
21 |
公务用枪持枪许可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22 |
设立营业性射击场审批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
理法》 |
|
23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省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24 |
配售民用枪支企业许可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
理法》 |
|
25 |
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
省或设区的市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
理法》 |
|
26
|
入境枪支携运许可
|
省或设区的市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出
入境边防检查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
理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7 |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
28
|
城市养犬审批
|
市州、县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l991年12月6日卫生部发布) |
|
29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
运输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
30
|
爆破作业审批
|
市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公安部正在制定《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待该办法出台后,按办法规定执行。 |
3l
|
弩的制造、销售、进
口、运输、使用审批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2
|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
动安全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3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4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5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6
|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
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
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7
|
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
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
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
验收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
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
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9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
放许可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0
|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1
|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6号) |
公安部正在制定《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待该办法出台后,按办法规定执行。 |
42
|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公安部正在制定《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待该办法出台后,按办法规定执行。 |
43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准购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
|
44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6号) |
公安部正在制定《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待该办法出台
后,按办法规定执行。 |
45
|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6
|
普通护照核发或变更、
加注
|
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
47
|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
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
48
|
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l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 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9
|
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
居通行证核发
|
市州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l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l986年l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
|
50 |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
行证签发及签注 |
省公安厅及其授
权的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
|
51 |
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 |
市、县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
|
52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
行证核发及签注 |
省公安厅及其授
权的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
|
53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
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4 |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
行牌证核发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55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56 |
非机动车登记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57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58 |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
施工许可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59
|
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许可 |
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60
|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通行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
|
61
|
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2
|
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
陆住宿许可 |
出入境边防检查
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 |
|
63
|
上下外轮人员许可
|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 |
|
64
|
搭靠外轮许可
|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65
|
外国人过境离开机场
停留许可
|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1986年l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l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 |
|
66
|
临时入境许可
|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7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
核和消防验收 |
公安消防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68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公安消防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69
|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
集会、焰火晚会、灯
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
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公安消防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70 |
设立专职消防队许可 |
公安消防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71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购买许可 |
省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5号) |
|
72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
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市、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5号) |
|
7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和消防
安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
|
74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
市州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147号) |
|
75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
产、销售审批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76 |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
施技术安全审核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国家安全机关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
|
77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
建设项目审批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国家安全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78 |
基金会成立、变更、
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00号) |
|
79
|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
金会代表机构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00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8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
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
81
|
社会团体成立、变
更、注销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50号) |
|
82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50号) |
|
83 |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审查 |
省民政厅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号) |
|
84
|
建设公墓、殡仪服务
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号) |
|
85
|
与境外合资、合作举
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86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
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资格认定 |
省民政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87 |
设立公证机构审批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88 |
公证员执业审核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89 |
律师执业审核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
90 |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审核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
91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
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92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
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93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
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94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湘代表机构设立审查及机构和代表注册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
|
95
|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96
|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97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
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审核及代表注册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
|
98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99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
|
100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
|
101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 |
省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
102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省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103
|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
省财政厅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
|
104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1号) |
|
105
|
事业单位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1号) |
|
106
|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07 |
外国专家来湘工作许可 |
省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08
|
外国人来湘就业审批
|
省及其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09
|
台、港、澳人员来湘就业审批
|
省及其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10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11
|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12 |
劳动仲裁员资格认定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17号) |
|
113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114
|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市州以上人民政
府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115
|
职业技能鉴定所
(站)从事职业技能
考核鉴定许可 |
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1 16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117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劳动和社
会保障厅承
办 |
118
|
大中城市、大型建设
项目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
119
|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
|
120
|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21
|
测绘单位资质(乙、
丙、丁级)认定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
|
122 |
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
123
|
地图审核
|
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80号) |
|
12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认定 |
省国土资源厅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
125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
省国土资源厅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26
|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
|
省国土资源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 |
|
127
|
供地许可 |
市、县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
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128 |
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129
|
采矿权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
130 |
采矿权转让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2号) |
|
131 |
探矿权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
|
132 |
探矿权转让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2号) |
|
133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 |
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134 |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135
|
临时用地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136 |
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137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38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39 |
乙、丙级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40
|
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41
|
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42
|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93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43 |
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44 |
丕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省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145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房产管理部门 |
姓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 |
|
146
|
关闭、闲置、拆除存
放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场所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环境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和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147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148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士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市、县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
房产管理部门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
|
149
|
撼市、镇规划区内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150 |
撼市、镇规划区内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151 |
城市、镇规划区内临
时建设许可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152 |
多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153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5号) |
|
154 |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5号) |
|
155 |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5号) |
|
156
|
履带车、铁轮车和超
重、超高、超长车辆
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
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98号) |
|
157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备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98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58
|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
城市人民政府市
容环境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侧》(国务院令第101号) |
|
159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
道路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市
政工程行政主管
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l98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
160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
|
16l |
砍伐、修剪城市树木
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
|
162
|
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
城市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
承办 |
163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城市人民政府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
|
164 |
因施工、设备维修等
停止供水审批 |
城市供水行政主
管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号) |
|
165
|
因工程建设改装、拆
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号) |
|
166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9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
|
167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
|
16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建设厅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
院令第397号) |
|
169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
省建设厅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
院令第397号)
|
|
170 |
二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
|
171
|
二、三级物业管理企
业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房
地产主管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79号) |
|
172
|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
省建设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73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省建设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4
|
乙、丙级城市规划编
制单位资质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5
|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
机构资质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城市房地产行
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6
|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7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城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8
|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79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市
容环境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80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城市人民政府排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8l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
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182
|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 |
|
183
|
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 |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
法》 |
|
184
|
二、三级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资质核准 |
城市绿化行政主
管部门或上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
|
185
|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
省建设厅、设区
的市州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373号) |
|
186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交通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187
|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
使公路改线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88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
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189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190
|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19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192 |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193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
|
194
|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路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办法》 |
|
195
|
在法定范围内因抢
险、防汛需要修筑堤
坝、压缩或者拓宽河
床审批 |
省交通厅、省水
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196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站设置、收费期限、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确定与调整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承办 |
197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
港口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
198
|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
港口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办法》 |
|
199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办法》 |
|
200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签证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
号) |
|
201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02
|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港口管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办法》 |
|
203
|
在港口内进行采掘、
爆破等活动的许可 |
港口管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办法》 |
|
204
|
船员(包括引航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205
|
在港口的船舶冲洗、
排放、使用有毒有害
物质审批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
|
206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207
|
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及拖、放竹、木等物体的许可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208
|
水路运输业务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经营许可 |
港航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237号)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
209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
除、位置移动和其他
状况改变许可 |
航道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
务院令第l87号) |
|
210
|
在内河通航水域、岸
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审批 |
海事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211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核发 |
船舶检验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
212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13 |
增加客运道路班线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14
|
设立、变更、取消水路客运航线、班次、始发时间、停靠点审批 |
水路交通管理机
构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15 |
港口区域以外的码头建设审批 |
水路交通管理机构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
216
|
设置、撤消渡口审批 |
县级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
号) |
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217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条件审核 |
水路交通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
例》(国发[1987 378号)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
218
|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省、市州海事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 |
|
219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可 |
市州人民政府交
通行政主管部
门、海事管理机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
|
220
|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
市州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市州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2
|
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
市州人民政府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
|
223
|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
投入运营审批 |
市州人民政府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24
|
渡口工作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指
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
号) |
|
225 |
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6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7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8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
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
229
|
港口设施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交通行政主管
部门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办法》
|
|
230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丙级资质许可 |
省人民政府交通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9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31
|
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信息化行政主
管部门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
|
232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33
|
设置、使用无线台
(站)审批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34
|
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35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36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37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
省信息产业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38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资质三、四级资质审批 |
省信息产业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计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39
|
无线电台(站)变更、
停用、撤销核准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40
|
非外国驻中国使领
馆、联合国及专门机
构和其他享有外交特权的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其他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批准 |
省无线电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
|
|
24l
|
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242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省、市州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43
|
取水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
|
244 |
人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和流域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245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24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47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78号) |
|
248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4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250
|
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办法》 |
|
251
|
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
河道管理机构、
水路交通管理机
构和有关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号) |
|
252 |
河道围垦审核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253 |
大堤或主要间堤上开口许可 |
省水利厅 |
《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
例》 |
|
254
|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255
|
填堵城市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批 |
城市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利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256
|
蓄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57
|
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的开发利用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及土地管理部门 |
《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
例》 |
|
258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
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59
|
水文资料使用审批
|
省水利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60
|
江河(含洞庭湖)的故道、旧堤、原有的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或拆毁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防汛指挥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号)《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
|
261 |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号) |
|
26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63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作物、水生植物天然种质资源审批(含草种)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264 |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265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含草种)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266
|
种子(含食用菌菌种)
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
员考核 |
省农业厅、省林
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267
|
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
殖业的全民所用的水
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承办 |
268
|
农药广告审查
|
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16号) |
|
269
|
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
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
护方案的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
270
|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集
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
废弃物审核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
271
|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野
外考察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审批 |
省农业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72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
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
物(农作物、水生植
物)采集证审批 |
省农业厅、县级
人民政府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273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
许可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274
|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
物(农作物、水生植
物)采集审核 |
省农业厅或者其
授权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275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和进出口中国
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
进出口野生植物(农
作物、水生植物)审核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276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
照核发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农业机械行
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 |
|
277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
牌证照核发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农业机械行
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78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
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 |
|
279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
格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农
业机械行政主管
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80 |
鱼类杂交制种和鱼用
疫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28l
|
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
口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渔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282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含渔用药品) |
省农业厅、县级
畜牧兽医行政主
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25号) |
|
283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畜牧兽医行政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25号) |
|
284 |
兽药广告审核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25号) |
|
28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畜牧兽医行政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
|
286
|
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畜牧兽医行政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87
|
设立饲料及饲料添加
剂生产企业条件审核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27号) |
|
288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审核及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含渔用配合饲料)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27号) |
|
289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兽医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290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兽医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29l
|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292
|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l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l号发布) |
|
293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
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
物及其产品审批
|
省农业厅或其授
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7日经国务院批准,l993年10
月5日农业部令第l号发布) |
|
294
|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
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省农业厅或其授
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7日经国务院批准,l993年l0
月5日农业部令第l号发布) |
|
295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重
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许可证核发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7日经国务院批准,l993年10
月5日农业部令第l号发布) |
|
296 |
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
定检验 |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
令第383号) |
|
297
|
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
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
物审批 |
渔政渔港监督管
理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
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号) |
|
298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 |
渔政渔港监督管
理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
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299
|
渔业船舶登记发证、
牌照核发 |
渔港监督管理机
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湖南省渔业条例》 |
|
300
|
在本省天然水域内捕
涝珍稀濒危贝类运输
往外省审批 |
省农业厅
|
《湖南省渔业条例》
|
|
301
|
珍稀、濒危水生野生
动物进出口审核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7日经国务院批准,l993年10
月5日农业部令第l号发布) |
|
302
|
跨省引进乳用动物、
种用动物及其精液、
胚胎、种蛋审批 |
省农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303
|
征用蔬菜基地审批
|
市州、县人民政
府蔬菜行政管理
部门 |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侧》 |
|
304 |
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
集批准 |
省级人民政府兽
医主管部门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
务院令第450号) |
|
305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
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
源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l
|
|
306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307 |
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
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308
|
林木采伐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等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湖南省林业条例》 |
|
309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
310
|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
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
|
311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
|
312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
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
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
|
313
|
林区设立木材经营
(加工)单位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湖南省林业条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14
|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
除外)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湖南省林业条例》
|
|
315 |
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
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
省林业厅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
|
316 |
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
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
|
317
|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
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
发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 |
|
318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
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
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
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
省林业厅或其授
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 |
|
319
|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
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
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
批
|
省林业厅或其授
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
|
320 |
出口珍贵树木或其制
品、衍生物审核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
321 |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
物采集证审核 |
省林业厅 |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322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
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
物审核 |
省林业厅或其授
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323
|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
植物猎采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 |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条例》 |
|
324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
的野生动植物进行野
外考察、拍摄电影、录
像、标本采集审批 |
省林业厅
|
条例》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
|
325
|
驯养繁殖或者培植从
国外引进的野生动植
物审批 |
省林业厅
|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条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26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和进出口中国
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
进出口野生植物审核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
|
327
|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 |
|
328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
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 |
|
329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进行考察
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330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
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
旅游活动、核心区从
事科学研究审批 |
省林业厅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
331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
国家级、省级自然保
护区审批 |
省林业厅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
332
|
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
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
施审批 |
省林业厅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
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
日经国务院批准,l985年7月6
日林业部发布) |
|
333
|
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
省林业厅
|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条例》 |
|
334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狩猎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单
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2日经国务院批准,l992年3月
1日林业部发布) |
|
335 |
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
省商务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36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变更许可
|
省商务厅、市州
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7月22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lo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l990年l2月l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2001年4月12日修订) |
按有关规定
需报商务部
审批的除外
|
337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 |
省商务厅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
|
338
|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许可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39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40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41
|
酒类批发许可
|
设区的市州酒类行政主管部门 |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 |
进口酒类批
发许可由省
酒类行政主
管部门实施 |
342
|
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343
|
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344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批
|
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
345 |
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审批 |
省文化厅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
|
346
|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公安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47
|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
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公安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458号)
|
|
348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省文化厅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28号) |
|
349
|
在歌舞娱乐场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或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
省文化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
|
350
|
举办港澳文艺表演团体或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
省文化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
|
351 |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省文化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52 |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28号) |
|
353
|
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组台演出活动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28号) |
|
354
|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公安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28号)
|
|
355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
锺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
|
356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行政主管部门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号) |
|
357 |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
出租业务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1号) |
|
358 |
医师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
359 |
中医医师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国务院令第374号) |
|
360 |
血站设置及执业许可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
36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62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
363 |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含食品摊贩
和集贸市场
食品经营 |
364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法》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
|
365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
|
366 |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367 |
医疗广告证明审核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
368
|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l49号) |
|
369 |
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核发 |
省卫生厅 |
《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 |
|
370 |
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 |
省卫生厅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208号 |
|
371 |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 |
省卫生厅 |
《强制戒毒办法》(国务院令第
170号) |
|
372
|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9号) |
|
373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及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审批 |
省卫生厅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9号)
|
|
374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签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
|
375 |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
省卫生厅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
|
376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省卫生厅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l989
年11月13日卫生部发布) |
|
377 |
传染病菌(毒)种(二
类)使用单位审批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
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6日
卫生部令第l7号发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78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办法》 |
|
379
|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386号) |
|
380
|
传染病菌(毒)种(三类)使用单位审批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
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l2月6日
卫生部令第l7号发布) |
|
381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市州人民政府
生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2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省卫生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3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省卫生厅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384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5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省卫生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6
|
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 |
省卫生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7
|
护士执业许可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388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
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 |
|
389
|
利用新原料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审批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
390
|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
|
391 |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可 |
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
|
392
|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审批 |
省卫生厅、省级
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393
|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批准 |
省卫生厅、省级
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
|
394
|
再生育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395
|
实施恢复生育手术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39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9号) |
|
397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09号) |
|
398
|
发票使用及管理审批
|
市州、县级地方
税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套
法》(1993年l2月12日经国务院
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
令第6号发布) |
|
399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市州、县级地方
税务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0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
|
|
40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号) |
|
402 |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403 |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港》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9号) |
|
404
|
排污许可证(大气、
水)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05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
|
406
|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
|
407 |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证核发 |
省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
|
408
|
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审查 |
省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
|
409
|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和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认定 |
省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
410
|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含辐射安全许可) |
省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
411 |
野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9号) “ |
|
412 |
地方自然保护区设立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国务院令第l67号) |
省环境保护
局承办 |
413
|
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在缓冲区、核心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活动和
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审批 |
省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
414
|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
|
415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转让活动完成备案 |
省环境保护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
|
416 |
野外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
省环境保护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
|
417 |
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 |
省环境保护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18
|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
419
|
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核发
|
省广播电视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
420
|
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
|
421
|
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和市州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228号)
|
乡镇设立广
播电视站由
市县广播电
视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 |
422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 |
省广播电视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228号) |
|
423
|
用于广播电台、电视
台播放的不属于电
影、电视剧的境外其
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228号)
|
|
424
|
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 |
省广播电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25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省广播电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26
|
设立小功率(1OOW以
下)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及参数变更审批和使用频率(附加信道)的核准 |
省广播电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
427
|
广播电台、电视台(含教育电视台)设立、变更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228号)
|
县级以上广
播电视行政
主管部门承
办 |
428
|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 |
市州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
|
429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市州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0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省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31
|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2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3
|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4
|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
省体育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5
|
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
|
436
|
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
|
437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省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
|
438 |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省统计局 |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39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省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
|
440
|
统计调查项目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
|
441
|
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号) |
|
442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登运
管理办法》(1983年3月5日经国
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发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43
|
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
444
|
烟草广告审批
|
省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管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45
|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46
|
外国(地区)企业在
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工商总局授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47
|
商品展销会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48
|
户外广告登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49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乡个体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 |
|
450
|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 (站)审批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51
|
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452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453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454
|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许可证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合格证书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455
|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和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 |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
|
456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认可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57
|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
检验检测机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373号) |
|
458 |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373号) |
|
459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许可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373号) |
国家质检总
局委托 |
46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373号) |
国家质检总
局委托 |
461
|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62
|
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6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40号) |
|
464 |
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例》(国务院令第390号) |
|
46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 |
|
466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40号) |
|
467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468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469 |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470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
47l |
委托生产药品批准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472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73
|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
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
474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
475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476 |
医疗机构配制、调剂
制剂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477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78
|
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6号) |
|
479 |
Ⅱ、Ⅲ类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6号) |
|
480 |
Ⅱ、Ⅲ类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6号) |
|
481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局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
院令第25号) |
|
482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83
|
医务人员因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人境证明
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84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85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计划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86 |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
械信息服务审核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92号) |
|
487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88
|
执业药师注册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89
|
药用辅料注册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490 |
1类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 |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6号) |
|
49l
|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2 |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3
|
科学研究、教学等单
位申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其标准品、对照品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4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
|
省、市州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零售单位核定由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审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
495
|
全国性批发企业向本省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6
|
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7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企业审查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
|
498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激素的生产、经营活
动和出口准许证审批及境外委托生产备案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
398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499
|
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445号) |
|
500
|
药品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
501 |
中药品种保护初审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
令第l06号) |
|
502
|
毒性药品收购、经营
单位批准 |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3号) |
|
503 |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
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
院令第25号) |
|
504
|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505
|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除外)
操作资格认定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506
|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
507
|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企业及其改
扩建审批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
|
508
|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509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51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
院令第397号) |
|
511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
院令第397号) |
|
512
|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45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
|
513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
院令第397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14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15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
|
516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认可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17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
|
518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市州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
|
519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
|
520
|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2l |
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
省旅游局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05号) |
|
522 |
出国(境)旅游聘用领队资格核准 |
省旅游局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05号) |
|
523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认可 |
省旅游局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05号)《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 |
|
524
|
临时导游证、导游证
核发 |
省旅游局
|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05号)《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 |
|
525 |
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 |
省粮食局、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407号) |
|
526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粮食收购条例》(国务院令第
244号) |
|
527
|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
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
省粮食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28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
省物价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29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
省物价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30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
|
531
|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
|
532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33
|
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审批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34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
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521号) |
|
535
|
国防军工单位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4号) |
|
536 |
船舶生产许可和设计资质认定 |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
537
|
向农民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确定审批 |
省财政厅、省物
价局、省农村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92号)
|
|
538
|
向农民发放牌照、证
件和簿册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92号) |
省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
公室承办 |
539
|
台湾记者来湘采访审批 |
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40
|
华侨华人祖墓的挖掘和迁移审批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 |
《湖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实施办法》 |
市州、县级外事侨务主管部门承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41
|
在湘登记的报纸、期刊变更名称、刊期审核和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412号) |
|
542 |
出版单位年度计划及重大选题审核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43
|
印刷或复制单位承接印刷或复制境外出版物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44
|
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内容审批和著作权人授权书登记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45 |
图书、报纸、期刊批发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46
|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拟进口经营的出版物目录备案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47
|
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印刷经营者申请兼营、变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
|
548
|
印刷企业接受省外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和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境外其他印刷品备案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
|
549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和印刷企业承印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
|
550
|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1号)
|
|
55l |
音像制品非卖品复制委托书核发 |
省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1号) |
|
552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53
|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54
|
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55
|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56
|
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57
|
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58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
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59
|
出版单位的设立以及出版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的变更或者出版单位的合并分立的审核和出版许可证范围外事项的变更与注销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60
|
总机构在湘的从事书报刊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的审核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61
|
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分立的审核 |
省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41号)
|
|
562
|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563
|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务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
|
564
|
名片印刷企业设立、
兼营、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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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65
|
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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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防空法)办法》 |
|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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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防空法)办法》 |
|
568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
定》(中发[2001]9号) |
|
569
|
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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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
筹备设立(改建、扩
建、新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部
门承办 |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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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部
门承办 |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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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发行的宗教出版物和宗教电子出版物、宗教音像制品和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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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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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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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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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文化用品入境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75
|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
省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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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广告片等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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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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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教徒培训班审批 |
市州、县级人民
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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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78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和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农药审核 |
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
|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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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监控化学品的生产、
处理、经营、使用及其生产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审核 |
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
|
580
|
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赠送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
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
准,l999年6月7日国务院档案
局令第5号发布) |
|
58l
|
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的审批 |
省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
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
准,l999年6月7日国务院档案
局令第5号发布) |
|
582
|
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审于比 |
省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
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
准,l999年6月7日国务院档案
局令第5号发布) |
|
583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省、市州人民政
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文物部门承
办
|
584
|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85'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
位的迁移或者拆除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省文物局承
办 |
586
|
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87
|
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88
|
国有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审
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89
|
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590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91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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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
已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文物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93 |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94 |
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售前核准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95 |
拍卖文物核准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596
|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及馆藏三级文物审批及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审核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
597
|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文物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
598 |
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
599 |
文物保护工程单位资质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
600
|
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省文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01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02
|
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 |
省文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03
|
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 |
省文物局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
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号) |
|
604
|
从事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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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605
|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606
|
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审批 |
省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省文物局承
办 |
607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审批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608 |
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审批 |
省、市州人民政
府 |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
文物部门承
办 |
609
|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审核 |
省知识产权局
|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6号) |
|
610 |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
盐企业审核 |
省盐业主管机构 |
《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1号) |
|
611 |
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 |
省盐业主管机构 |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
197号) |
|
612 |
食盐准运证核发 |
省盐业主管机构 |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
197号) |
|
613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市州、县级盐业
主管机构 |
《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
614
|
在食盐中添加药物、
营养强化剂或者其他
添加剂审批 |
省卫生厅、省盐
业主管机构 |
《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
615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 |
省煤炭工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
616 |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煤炭工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
617 |
煤炭经营资格认定 |
省煤炭工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
618
|
煤矿矿长资格证核发 |
省煤炭工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168号) |
|
619 |
使用袋装水泥许可 |
省建材行管办 |
《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
|
620
|
信封、明信片等邮政
用品用具生产监制批准 |
省邮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
细则》(国务院令第65号)
《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49号) |
|
621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办法》 |
|
622
|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办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623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甲、乙级)审核 |
省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
|
624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核准(丙级) |
省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
|
625 |
实行大型爆破作业备案 |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
|
626
|
省外单位来湘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备案 |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
|
627
|
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二级) |
省地震主管机构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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