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男子醉驾致他人溺水身亡如何定性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092次    关键字:酒驾 定性 
  杨文彪

  案情:2010年10月3日15时,犯罪嫌疑人杨某醉酒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载着卜某行驶至广东省梅县畲江镇松林地段时,因违章超越中心线,与相对方向由黄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黄某从车上被抛落到路边一口刚挖不久的池塘内,杨某与卜某当时也被撞晕,不知黄某掉进了池塘,后黄某因溺水而死亡。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杨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而黄某的死亡原因经法医鉴定是因溺水而死亡。

  分歧意见:关于杨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如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黄某被意外抛落到路边的池塘后溺水,杨某当时也昏迷不醒,故黄某死亡属于意外事件。第二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杨某虽然违章驾车造成事故,但其并没有当场造成黄某死亡,黄某是被抛落到池塘溺水死亡的。杨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特征。第三种意见认为,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跌落池塘后溺水死亡,整个行为是连贯的。杨某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关于本案争议的实质在于:1.如何正确区分过失犯罪与意外事件。2.如何正确区分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1.意外事故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意外事件是指由于不可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后果,不认为是犯罪。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在杨某致使黄某死亡一案中,杨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是事先能预见,并不是不可能避免的。因此,杨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

  2.从法条竞合犯的角度来区分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条法条,而数法条之间存在包容或者交叉关系的情况。在这里要注意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细微区分,想象竞合适用的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而法条竞合的规则是专门、特殊的规定优先适用,不一定按其触犯的重法条处罚。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分别触犯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犯。杨某的行为在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这一点上存在重合,但具体行为表现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且酒后驾车,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据此,杨某醉酒驾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其行为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作者单位:广东省梅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 正义网
 相关文章
·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2020/7/20)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0/7/20)
·伪造泊车手续牟利如何定性 (2020/7/20)
·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定性 (2020/7/20)
·偷增车辆自重套取废旧钢铁如何定性 (2020/7/20)
·“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 (2020/7/20)
·扒窃不成殴打提醒者如何定性 (2020/7/20)
·假意购物而借机拉走香烟如何定性 (2020/7/20)
·协勤窃取扣押财物如何定性 (2020/7/20)
·窃取存单骗取户口本取走存款如何定性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职工是否违规操作 受伤都属工伤
具体行政行为未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时复议申请期限的确定
律所新闻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湖南省律协杜亚萍一行到湖南中湘..
湘西州总工会刘军一行到湖南中湘..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吉首市马..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全..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花垣县双..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律师..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