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违规操作致伤也应认定为工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516次    关键字:工伤 
 张某系某配件加工厂的职工,从事零件加工工作。2009年11月30日,张某在从事本职工作过程中,机器将其所戴手套绞住,并顺势将其手卷入,使其左手拇指外的其余四指均被绞断。同事见此情形,马上切断机器电源,并将张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

  半年后,张某康复出院,找到工厂负责人,要求其按工伤赔偿自己的损失。而工厂负责人称,工厂有明确规定,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戴手套,张某系因自己违规操作才受伤的。所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很气愤,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张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本职工作时意外负伤,按照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其受伤的原因系违章操作,所以其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考虑到劳动者与公司、企业法人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且工伤事故大多与工人违章操作有关,故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以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简言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负伤,即使是因意外或者自己疏忽,甚至有某些责任或过错,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除非劳动者受伤系因其故意违章,采取违法犯罪行为、自杀自残行为、斗殴、醉酒导致。

  张某虽然违反工厂规定戴手套工作,并因此受伤,但其行为应看成是疏忽大意,并不是故意违章操作以追求自残自杀的结果。所以,工厂负责人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认定张某所受的伤为工伤。(张 静)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相关文章
·李某与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0/12/3)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2020/7/20)
·离退休不足5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2020/7/20)
·有职业病诊断证明 认定工伤不用再调查取证 (2020/7/20)
·发生工伤“私了” 自身权益难保 (2020/7/20)
·非法用工情形下的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2020/7/20)
·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2020/7/20)
·“内部承包”人受伤能申请工伤吗 (2020/7/20)
·工作时间无证驾驶受伤属工伤 (2020/7/20)
·受聘为乡政府执勤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与机动车相撞,电动自行车为何要担责
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林地吗
律所新闻
更多 > 
省司法厅唐健、湘西州委组织部颜..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