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汇款单丢失后被人冒领谁担责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224次    

  胡云开

  案情

  年近六旬的杨某系一乡下农民,2008年7月,其在广东打工的儿子和女儿写信告知:他们已分别通过邮局给她汇款2500元和3000元。得此消息,老人喜出望外。

  很快,杨某收到了2500元的汇款单并在邮政局领取了钱。但那张3000元的汇款单却迟迟不见踪影。杨某不断地到邻村田某处打听,始终没有消息。原来,田某在村外开了一间小商店,因杨某不识字,其汇款单一直由田某代为签收,但田某却将汇款单丢失。

  经过多方查询,邮政局的工作人员告知:田某将汇款单丢失,汇款已被他人冒领。杨某得知后多次向邮局、田某提出赔偿,但均未能解决。无奈之下,2009年12月17日,杨某一纸诉状将邮政局、田某告上了法庭。

  判决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邮政局及田某赔偿原告杨某汇款3000元,并由两被告负连带清偿责任。

  评析

  杨某的子女到邮局给母亲汇款,邮局在同意汇款、收取服务费后,在双方之间建立了汇款的合同关系,邮局应当将汇款单交给指定的收款人,在收款人取款时,应当认真审核收款人身份并让领款人签名;其他人代收的应当在事前得到授权委托,事前没有得到授权委托的,在事后必须得到收款人的追认,否则,造成收款人损失时代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田某不是被告邮政局的代办员。被告田某事前也没有得到原告杨某的授权委托,不是原告授权委托代理收、领汇款的代办人。被告邮政局收到原告的汇款单后,送达的取款通知书应送达给原告而没有送达,而是送达给既不是邮政局的代办员又不是原告委托的代收人被告田某收领,在支取款项时,又没有对前来领取汇款的人的身份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原告的款项被人冒领,负有审核、管理不严之责,被告邮政局对汇款被他人冒领有重大过错;被告田某明知自己既不是邮政局的代办员又不是原告委托的代收人却收领原告的汇票及取款通知书而又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原告的汇票丢失,汇款被他人冒领,也有过错。所以,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造成原告的损失,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相关文章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2020/7/20)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2020/7/20)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用工关系 (2020/7/20)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20/7/20)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生医学证明》 (2020/7/20)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2020/7/20)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2020/7/20)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2020/7/20)
·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2020/7/20)
·少年遭围殴拔刀自卫捅伤人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游击队”装修工受伤 业主也要担责
精神损失抚慰金不能随意主张
律所新闻
更多 > 
省司法厅唐健、湘西州委组织部颜..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