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电子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761次    
王景龙

  卢显竹哥三个,大学毕业都工作在外地。老大、老二均已娶妻生子,只有小弟至今未婚。小弟工作在西北山区,条件艰苦,工资收入低。父母一直对他放心不下。今年父母双双病逝,逝世前他们通过电子邮箱给三个子女发过一封关于房屋等价值100万遗产的处理函(遗嘱)。写明上述遗产在他们走后归小儿子所有,注明了年、月、日,并有亲笔签名。父母走后,清理父母的遗物,他们一直没有找到这份电子遗嘱的手稿。那么,这份电子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电子邮件是指通过电子等方式产生、传递、接收或储存信息的方式,是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之一种。根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只规定了五种有效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没有电子遗嘱的规定。因此尽管电子邮件属于书面证据的一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电子邮件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便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注有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构成要件、电子签名已经第三方认证并非伪造,也不能认定该电子邮件遗嘱为有效的遗嘱。因此,卢显竹父母的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时,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据此,本案可以由哥三个协商,尽量遵循其父母的遗愿处理。

来源: 正义网
 相关文章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2020/7/20)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2020/7/20)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用工关系 (2020/7/20)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20/7/20)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生医学证明》 (2020/7/20)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2020/7/20)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2020/7/20)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2020/7/20)
·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2020/7/20)
·少年遭围殴拔刀自卫捅伤人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先骗后窃,诈骗抑或盗窃
丈夫放弃继承权 侵权配偶不相关
律所新闻
更多 > 
省司法厅唐健、湘西州委组织部颜..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