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不确定的涉及多数人权益的诉讼,由于不知道究竟涉及多少人,又有哪些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而
法律又要为那些权益受到了侵害但还没有提起诉讼的人提供司法上的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后,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及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比如上面所说晚会票一案,人民法院受理某些观众起诉后,可以利用报纸、广播、布告等方式发布公告,说明因晚会演出一事,×××等已提起诉讼,要求晚会主办单位赔偿,凡购买该晚会票的人在多长时间可以持票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推选不出代表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产生后,其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该种诉讼审结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对于在公告期间没有登记的权利人,只要其在诉讼
时效期间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对其也发生效力,而不必再经过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了。
所谓诉讼
时效期间,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两年,下列
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