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实告知
订立
保险合同时,
保险公司将就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
公司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5)复效
在保险合同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复效时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照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公司指定
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失效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6)解约
投保人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7)及时通知
保险事故
保险
合同订立之后,如果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应由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
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迟延致使保险
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