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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078次    

为促进全州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构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格局

(一)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在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成功兑换央行票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路子,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支农实力,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加快农业银行改革步伐。围绕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农业银行要抢抓改革机遇,合理设置农村网点,加大对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做好扶贫贴息、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贷款投放工作。

(三)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要改变信贷产品单一的现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三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大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的力度。邮政储蓄银行要认真分析农村市场的新情况,拓宽农村市场,做大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以及小额信用贷款的试点业务。

(五)积极稳妥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经济互助组织等新型金融机构,引入竞争机制,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瓶颈问题,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资金支持。

(六)加强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积极发展人身、种植、养殖以及农村合作互助等险种,增强农村抵御风险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二、引导信贷投向,拓宽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

(一)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支持烟叶、柑、猕猴桃等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市场带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有效传递。

(二)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农田水利、交通、能源、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

(三)大力支持科技农业发展。选择产品科技含量高、效益佳、诚实守信的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机构作为信贷支持对象,促进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

(四)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农副产品市场、农资配送中心等流通市场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多层次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五)积极支持农村劳务经济发展。认真做好对农村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农民的信贷支持工作,积极探索对农民工的培训与信贷支持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农民工整体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的提高。

(六)支持培育和发展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大力发展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打工消费、农机具、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结合农民购机补贴的发放,大力发展农民购机贷款业务。

(七)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要点》,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

三、不断务实创新,拓展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渠道

(一)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大力开办大额农贷、农户联保贷款、综合授信等多个信贷产品。对数额较大的涉农信贷需求开展社团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试点。

(二)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扩大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和中央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覆盖面,为广大农户的资金汇划、个人结算业务提供便利。

(三)充分发挥银行卡作用。加大对农村经商户、运输户、种植户、养殖户等使用信用卡的开发力度,使其成为农村资金流动的重要载体。

(四)加强现金供应和货币流通管理。保证农村现金供应总量充足和券别结构合理。加强对农村人民币收付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开展残损人民币和零币兑换业务,维护农村货币流通秩序。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制、贩假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币坑农事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加强政策引导,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扩大农村信用工程创建的范围,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等信用创建活动,积极协助优化政策环境、净化法制环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

(二)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各级人民银行要以征信系统为平台,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户和农村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客观评定其信用等级。探索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引导建立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培植农村信用文化。深入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农民诚信意识,培植农村信用文化。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进农户、进校园等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反假意识和识假、防假水平。

(四)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机制,转移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资产安全。坚决打击农村乱集资、高息借贷等各种非法融资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五、坚持监管与服务,提高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率

(一)加强检查监督。银监部门要加强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确保小额农贷每年有合理的增长幅度,确保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70%以上投向“三农”,确保邮政储蓄银行资金有效反哺农村。

(二)加强银企协作。建立银企协作长效机制,农口部门与银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采取召开银企洽谈活动等方式,推动银企合作发展。

(三)完善金融便民措施。一是对信用农户、涉农信用企业要实行优先贷款、简化手续、放宽额度、优惠利率等措施。二是合理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完善网点功能,方便群众存取款和结算。三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农村集市设立反假联络站和现金监测点,确保农村地区现金流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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