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小沈是一起在济南打拼的老乡,5年下来,均房、车齐备,两家人也来往密切,相处和谐。一次,小李因投资买房向小沈借20万元临时周转,并于小沈向其汇款次日打了借条,落款为小李的小名,小沈当时并没在意。3个月后小李经济周转过来,取出10万元还给小沈,小沈当时称借条放家里一时未找到,小李也没在意,也没有要求小沈写下收条。1年后,小沈多次催要剩余10万元,小李因生意不如意故意躲着。双方家人口角激烈,矛盾激化,小沈心里极其不悦,将小李诉至法院,认为小李还款的10万元没有写收条,故要求还款20万元。小李在诉讼中虽不认可借条中的该小名所指向为其本人,但结合银行汇款凭证及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其不得不承认借款20万元的事实。小李主张已偿还10万元,但其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评析:民间借贷中,借贷凭证一定要注意以下书写规范,以免引起不必要麻烦,甚至给自己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一、借款人要签名,且签其身份证姓名。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盖章,若为个人欠法人或其他组织款项,因写该法人或组织的全称。二、借贷凭证数字应为大写数字“壹贰叁……”,书写应规范紧凑。三、应避免汉语多音多义字的理解歧义。四、约定的还款日期要明确。五、要有落款日期。六、同时有外币和人民币的,须予以明确。针对借款还款情形,借款人一定要求贷款人出具原借贷凭证并在该凭证上协商还款的事实及数额,或者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否则会欲辩无言。(一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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