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劫持他人逼取汽油费如何定性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113次    

   陈进

  案情:2010年3月20日晚,吴某因打错电话与李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后,李某想不开,纠集移某各携带一把砍刀开摩托车找到吴某。李某将吴某拖至河沿,用砍刀将吴某上衣划破,移某提砍刀在一旁看住吴某。李某要求吴某赔偿其摩托车磨损费及汽油费,吴某因害怕自己滚下河,掏出500元钱交给李某。李某接过钱后问吴某身上还有没有钱,如有则对吴某不客气。吴某只得将仅剩的56元交给李某。事后,李某、移某将556元共同用于吃饭、上网等。

  分歧意见:本案中李某、移某持刀滋事后以汽油费的名义向吴某索要钱财的行为如何定性,实践中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移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是:李某、移某只有强拿硬要的故意,没有抢劫的故意。从行为上来分析,两人行为虽然属于持械滋事,但用刀划破衣服只是一种威胁、恐吓的行为,因强拿硬要的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移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李某、移某主观上有逞强好胜、教训吴某的故意,却没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其暴力程度没有超出随意殴打他人的范围。对两人持械到场后李某用刀划破吴某衣服的行为,不能以没有直接打到人而否定其持械殴打他人的性质,李某、移某对持械殴打他人是有共同故意的,二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移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二人有抢劫吴某的故意,并且实施持刀威胁吴某的行为,因此应构成抢劫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本案从主观故意的演变过程来分析,刚开始李某、移某找到吴某是为教训吴某,这是滋事的故意。但逼吴某至河沿后,李某、移某见吴某害怕就临时产生了非法占有钱财的故意,这是犯意的转化。两人要到500元后又要求吴某将身上剩下的钱交出,说明两人主观上并不满足于补偿自己所耗的汽油费,这进一步佐证了两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故意。

  本案从客观行为分析,两人是利用前面所形成的威胁环境,迫使吴某交出500元。就起因上看,两人与吴某互不相识,打错电话后两人开摩托车找到吴某所产生的汽油费并不应当由吴某承担,即使承担汽油费,数额也应该是实际支出的10元左右,两人最终获得的556元远远超出了这一额度。而从两人实施的暴力、威胁手段上看,两人在晚上持刀行为就是一种强制手段,意在使吴某不敢反抗,从吴某害怕自己滚下河就可以看出吴某的心理恐慌。所以,两人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胁迫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特征,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作者单位: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检察院)

 相关文章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2020/7/20)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2020/7/20)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用工关系 (2020/7/20)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20/7/20)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生医学证明》 (2020/7/20)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2020/7/20)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2020/7/20)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2020/7/20)
·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2020/7/20)
·少年遭围殴拔刀自卫捅伤人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同一机构出具内容相斥的两份证明材料证明力的判断
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律所新闻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湖南省律协杜亚萍一行到湖南中湘..
湘西州总工会刘军一行到湖南中湘..
吉首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校外指..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吉首市马..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全..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花垣县双..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律师..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