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放弃继承权
这是处理类似问题较为极端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对债务所对应的财产的继承,这样,相应地也就不必再去承担逝者生前遗留的债务,而贷款
银行可通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
拍卖等方式行使自己的抵押权,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事实上,放弃继承权仅仅是
法律意义上的一种方案,因为对于继承人而言,这就意味着他在解脱了债务的同时,也放弃了原贷款人已还款所对应的部分产权。例如,王先生生前贷款40万购买了一处总价60万元的
房产,已偿还了10万,那么,如果他的继承人放弃对此处房产的继承权的话,其损失的是20万元的首付款和10万元的已还款,对继承人而言,这是不合算的。更具有现实意义的解决方案为以下几种。
方案二:“转按揭”使房产易主
从2002年起,许多银行相继推出了“转按揭”服务,即已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如果想在还款期间将所
购房产出售,则可在经纪
公司的担保下,经贷款银行同意,将房产转让给新的购买者,并由新购买者继续还贷。这种“转按揭”服务也为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继承人可以先将原房产继承到自己名下,再与贷款银行协商,通过“转按揭”的方式将房屋卖与第三方,这样,一方面使继承人行使了继承权,取得了继承财产(以转让房屋所获得的货币方式体现),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债务的合法转移,保障了贷款银行的债权。
具体到办理“转按揭”的过程和手续,继承人可以向
银行以及中原等规模较大的经纪
公司咨询。
方案三:将
房产拍卖
如果继承人觉得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过于繁琐,那么也可以通过将房产拍卖的方式实现对遗产的继承。具体而言,继承人可以和贷款银行协商,由贷款银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执行程序举行拍卖,以行使银行的抵押权。对于拍卖所得款项,在结清了银行的债权之后,剩余部分则归
遗产继承人所有。例如,王先生生前购买的60万元的房产,在去世时还有30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继承人选择了通过拍卖来解决这部分债务,若拍卖最后的成交价为 55万元的话,则继承人在偿还了余下的30万元贷款后,剩下的25万元则归自己所有。当然,拍卖费及其他相关的手续费也要由遗产继承人承担。
方案四:求助
保险公司
在近几年的按揭贷款
保险业务中,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按揭贷款客户购买房屋保险时,会建议客户同时购买(或赠送)一种附加险———还贷责任保证险。即在借款人因为意外事故造成伤亡从而导致借款人丧失全部或部分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代其偿还未还贷款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因此,继承人在与贷款银行沟通的同时,可向相关保险公司查询被继承人是否
投保了该险,以确定采取何种方式处理该房屋的继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