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不入账如何定罪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476次    

裁判要旨

保险公司将已收取的客户保费不计收入或少计收入,是为了逃避国家金融监管,才未计入金融机构的法定账目,该行为应以吸收客户资金罪定罪处罚。

案情

自2006年7月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公司(简称郯城保险支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志伟)在明知违反金融、保险管理法规和会计法的情况下,采取将收取的部分客户保险费直接不予计入公司保费账户,或者对客户的保费单据开具阴阳单少计收入的方式,截留车辆保险、建筑意外险、小麦火灾险、企财险、治安险、三轮车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客户保费4229805.79元,被告单位将该款大部分用于支付手续费(不符合手续费支付标准或超支的部分)。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起诉。

裁判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郯城保险支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为了逃避国家金融监管,将已收取的客户保费不计收入或少计收入,属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被告人徐志伟作为该单位实施上述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单位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其行为也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公诉机关对该罪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适当,予以确认。2009年9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单位郯城保险支公司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徐志伟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系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新修改的罪名,本罪犯罪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本案被告单位郯城保险支公司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主体中的“其他金融机构”范畴,其将已收取的客户保费不计收入或少计收入,是为了逃避国家金融监管,才未计入金融机构的法定账目。该行为从主客观要件上看,均符合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有观点认为,应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对此,法院认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针对的是目前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业务。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通过委托或者信托与受托人约定,将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投资于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主要是指在当前的委托理财业务中,存放在各类金融机构中的以下几类客户资金和资产:证券投资业务中的客户交易资金;委托理财业务中的客户资产;信托业务中的信托财产;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到本案,被告单位郯城保险支公司所收取的保费并不属于上述四类资金中的哪一类,不属于该罪中的“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范畴,而郯城保险支公司与客户之间也不具有委托理财的关系。故不符合该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不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也有观点认为,应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法院认为,违法运用资金罪针对的是目前金融机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侵犯的客体是公众资金的安全管理,犯罪对象是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公众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者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公费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障事业的一种专项基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等。住房公积金,是指各种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本条所列举的保险公司是指接受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委托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资产管理的保险公司。从本案来看,所涉资金并不属于该罪犯罪对象的范畴,保险公司并非该罪犯罪主体中的“保险公司”,故该行为从主客观要件上均不符合该罪犯罪特征,不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本案案号:(2009)郯刑初字第59号

案例编写人: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徐开志

 

中国法院网

 相关文章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2020/7/20)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2020/7/20)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用工关系 (2020/7/20)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20/7/20)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生医学证明》 (2020/7/20)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2020/7/20)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2020/7/20)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2020/7/20)
·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2020/7/20)
·少年遭围殴拔刀自卫捅伤人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子女抚养问题的有利原则与不利原则
商家免费送货是否属于无偿帮工
律所新闻
更多 > 
吉首市总工会张莉莉一行到湖南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荣膺湖南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2023年..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湖南省律协杜亚萍一行到湖南中湘..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树辉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湘..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荣获..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少华、宋..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