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保险的责任范围不同。“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旅意险”扩大了很多,不仅包括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同时也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的
诉讼费用和必要的施救费用等。但并不等于旅行社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在实际发生意外时,如果法院或
仲裁机构认定旅行社的责任赔偿超过它的
投保范围和投保金额时,旅行社要补足赔偿金额或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新规定要求组团社和地接社均须投保,也扩大了保险对象的覆盖面,切实保障了各类旅行社的利益。
同时,“责任险”规定了几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旅行社在组团和接待团队过程中,更应注意对游客给予充分的提醒和劝告,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旅行社的责任。
五、投保方式、投保金额不同。“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这意味着投保额度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手段:投保额度相同,组团接待量越多的旅行社越能体现出规模优势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投保额度不同,有实力的旅行社可利用提高投保额度赢取客源,扩大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