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会因某些事项难以商定而留待日后再订,有时会因未曾考虑到有关情事而漏订条款,有时会由于语句使用不当而使内容矛盾,有时会因用语晦涩而使含义不明,有时会因误解签下不公平条款,有时又会因词不达意而使有关条款与内心真意相差甚远。凡此种种,如果导致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均应通过合同解释加以解决,以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明确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而实现合同目的。
对合同进行解释的基本规则,概括地说就是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具体说来,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探求当事人真意原则。即根据文句和有关条款,采用分析方法,尽一切可能寻求当事人的内心真实意思。
2.整体解释原则。即从各个条款的总体联系上,及其他相关资料上,阐明合同的有关条款的含义。
3、历史解释原则。即根据合同的签订过程、事实和原始资料加以解释。
4.参照交易习惯原则。即在文字或条款有歧义或疏漏时,依交易习惯、贸易惯例予以明确和补充。
5.诚信和公平原则。即兼顾双方利益,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的内容,并以一个通常的人的地位来解释合同。
6.符合合同目的原则。即按照当事人所欲达到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合同进行解释。对那些对当事人、对社会有利的合同,应选择使其有效的解释。
此外,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