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说离婚自由,但这是相对的,受到一定的规定和程序限制的。没有限制的离婚,不是离婚的自由,而是轻率的离婚。
我们的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摆脱痛苦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轻率离婚则可能成为一些不负责任的人,抛弃对方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如果对他们的行为放任自流,对轻率的离婚不加限制,那就会违背离婚自由的初衷,也有违我们的道德标准。
但是,由于轻率离婚和一般性的自由离婚之间,很难划分一条明确的界线,这就给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法律上也是尽可能的设置了一定的参考依据来防止轻率的离婚。比如,离婚都得经过法定程序,得到法律的确认后,才准许离婚。
感情破裂一般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所以你有必要确定你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是否已经破裂。这里我向你介绍法律判定感情破裂的常见十四种情况:
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性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敏感和较多回避的一个话题。即使在现代这个对各种观念日益开放的社会,因为婚内性问题而提出离婚的还是比较少。但这并不是说婚内性问题产生的少,而是大多数人不愿直面这一现实,而假借了其他借口来实行离婚。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爱情基础之一的性行为对于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你们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对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草结婚的,可以分为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有些人为了物质方面的原因,或觉得对方的收入高、权势大,掺入了某些交易的因素而结婚。以为婚后可以培养感情,但却发现这只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美好想法罢了。
而另一些人则是属于情感冲动类,一见到对方就认定那是自己一生追求的人,把对方看成是完美无缺,毫无瑕疵的,根本不可能对他有深层次的了解。这种情况导致的后果是在婚后一段时间以后,当热情慢慢退去,当柴米油盐代替了甜言蜜语,你会发现原来被你视为优点的那些东西一下子变成了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以前是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在一起,现在则希望马上就和他分离,最终走上了离婚之路。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的。
有些精神病是间歇性的,一般情况下跟正常人一样,只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作表现出来。所以如果他对你隐瞒了精神病史,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你实施了暴力伤害。那么,你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因为夫妻间最基本的坦白和信赖,已经被破坏了。你又如何保证感情还能和好如初呢,所以这也是判定感情破裂的一种依据。
4、一方欺骗对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比如对方在经济方面故意夸大事实,说有多少的存款,多少的房产,或者采用诱骗的手段和你发生性关系。等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时,骗取结婚证。这个其实和前面有一点是共同的:欺骗。
你可以忍受他的贫穷,也可以忍受他的懦弱,但是你无法忍受他对你的欺骗。因为欺骗,你不知道和你共同生活的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究竟还有多少是你所不知道的,究竟什么才是真的,你终日生活在无端的猜疑和莫名的愤怒之中。这明显不是你想要的生活,于是你只能选择离婚。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却没有同居生活,也没有和好的可能的。
这种情况其实很少见,大部分都是在婚后经过一段共同生活的时间后才发现对方的不足,然后才产生情感裂痕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只能说明你们之间已经彻底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6、 包办买卖婚姻的。
这种情况在城市已经基本被杜绝了,而且连“包办”和“买卖”这种概念和说法,在现代都市年轻人头脑中都根本就不会有了。不过,在一些农村和偏远山区,还是有着类似的情况,引发了较严重的婚姻问题。
7、 分居已满三年,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
确定感情破裂,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根本无法量化计算。但是,法律本着反对轻率离婚的精神,又不得不设置一定的条件来反映感情破裂的程度。尽管有时候,这些条件不一定十分科学。
这个情况不是法院自己杜撰出来的,而是根据众多的案件综合得出的结论。当然,如果你想在分居三年的这个时间段里提前离婚,最好的办法是协议。
8、 夫妻一方有通奸、非法同居行为的。
这个显然是婚姻法所不允许的,但是它和重婚不同。重婚是违法行为,而它则不是。但是,它仍可以成为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
9、 重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都属于重婚罪。这在刑法上有相关的规定,你可以明确查到。
10、夫妻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酗酒和吸毒的。
一个人沉溺于赌博,怎么可能还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而酗酒,往往是家庭暴力的催化剂。至于吸毒,不仅会给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和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还会传播疾病,更是一种犯罪行为。
11、一方被判长期徒刑,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虽说一个人被判了刑,会导致婚姻的解体,但是判刑和离婚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划上等号。只有当对方因被判长期徒刑,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才会导致婚姻的解体。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如果你的丈夫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为意味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必要的情况下,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当然了,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后,他又重新出现的话,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你还没有再婚,那么可以恢复婚姻关系;如果你已经再婚,那么以新的婚姻关系为有效。
13、受到对方虐待和遗弃的。
虐待,除了传统的身体暴力之外,还包括言语侮辱、讽刺、冷淡等冷暴力。这我们在第二章中,就已经提到过了。身体暴力,一般比较明显,容易取证。而冷暴力则因为其特殊性,比较难以查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些高知家庭,这种暴力形式却是极为常见的,也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另外,家庭虐待中还有一种性虐待的情况。它主要表现为采用你所不喜欢的做爱方式和你做爱,或者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你。前者,比如他经常喜欢看一些成人影片,并且喜欢模仿影片中的镜头来和你做爱,而你对于这些镜头的感觉则是想要呕吐;后者,比如他经常在酒醉后或者兴致一起就要做爱,也不管你愿不愿意。而且动辄就以“尽义务”的话语来要求你,而你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来推脱。做爱根本不能给你带来快感,反而是一种折磨。
其实,对于这一点,你完全有理由拒绝。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婚内性生活是夫妻之间的事,法律不应该有过多的干涉。现在,情况已经有所不同了。对于性虐待情节轻微的,可以向妇联或者公安机关求助;严重的,可以按强奸罪起诉他。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法可依的。
14、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
其实,导致婚姻情感破裂的原因千差万别,又何止前面所说的十三种类型呢。并且,也不是所有的感情破裂都一定是因为暴力、伤害和死亡等。目前,最多种的离婚原因反倒是由夫妻双方的脚步不协调造成的。
本文摘自《完全离婚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