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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211次    
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的领域合理配置资源,但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也将更加充分和激烈,中国企业竞争环境不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企业必然将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公司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其本质是可控的,往往是由于企业对法律风险认识不足或者处理不当,从而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于灭顶的灾难。如,中国人寿、华为、长虹、中航油(新加坡)、安然、国美、本色集团……均因未重视、未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而给公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合法经营、依法实现和保护企业权益,是市场经济新体系对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法律风险的合理解决,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本文就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进行初步的分析,以期对企业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有所裨益。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变化,或由于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简单说,就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法律相关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企业法律风险不是一种孤立的风险,其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当中。在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上看,具有多样性。防范法律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其次,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减少和控制由企业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再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实体,是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下岗失业人员较少,会促进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企业法律风险成因
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具有多样性。一般可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企业内部主观原因,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人员因素和制度缺陷造成的。外因是客观环境原因,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的。
1、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内因
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它一般包括:企业自身制度缺陷、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和故意违法经营三方面。
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制度的不合理性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成正比。某些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或者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加之法律监督缺失,致使企业存在有法律漏洞的、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危机重重。企业员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也是企业存在内部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制度的制定和运作都是由内部人员来完成的,企业人员的素质高低,思想水平和行动能力是企业的风险因素。企业的经济活动是靠企业员工来进行的。由于一些员工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薄,在企业经营决策时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有的员工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惜牺牲企业的利益,在经济活动中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前不久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以及前几年发生的南京冠生园“黑心月饼”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
2、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外因
法律环境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一般可分为立法不完善、执法不公正和市场主体缺乏诚信三个方面。
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走过了相当的历程,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有关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和修订。因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修订,使企业原来合法或不违法的经济活动,有可能违反了新的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近来,有学者认为:各地政府行政权力膨胀导致的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的泛滥以及滥用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标准不一形成执法不公平,也是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原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进行着激烈的竞争,每个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总是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利用竞争对手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或法律意识的淡薄来打压竞争对手。比如,由于有些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而被对手抢注,使自己遭受不该有的利益损失。
三、企业法律风险分类
1、根据前述分析,企业法律风险依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原因可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
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2、根据企业对风险的态度可分为:基于企业意愿发生的法律风险和非基于企业意愿发生的法律风险。
基于企业意愿发生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主动实施可能导致企业法律上不利后果的行为。非基于企业意愿发生的法律风险,即是指公司经理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或在工作中疏忽大意造成的企业法律风险。前者须通过加强公司管理来控制和化解,后者要通过对公司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来防范。
3、根据承担风险的主体可分为:公司经理人的法律风险和公司法律风险。
公司经理人的法律风险,即是指在从事企业管理过程中,需公司经理人个人承担的与法律相关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公司法律风险,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公司应该承担的与法律相关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4、根据法律风险的内容可分为:
(1)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
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合同法律风险
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
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旅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
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公司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5)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在我国,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
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而言,企业的涉税行为可分为:税收政策适用即纳什么税、应纳税额核算即纳多少税和纳税筹划即如何纳最少的税三方面。
四、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
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说过:“通用电气的业务我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实际上,企业法律风险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轻则使得企业管理效能降低和企业声誉贬损,重则可使企业遭受灭顶之灾。
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牟其中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孙大午被指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周正毅被指控涉嫌“虚假出资罪”和“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罪”,刘根山、黄光裕、吴英等等均是企业陷入法律风险的活生生的典型案例和沉痛教训。
五、我国企业法律风险认知和防范的现状
1、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
目前,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内地企业对法律风险往往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大多数企业没有兼职或专职的法律顾问,用于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投入严重不足。不少企业管理者想当然的认为在出了事情之后通过打官司或找关系即可解决,部分企业管理者甚至还热衷于“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寻找巨额利润”。同时,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破坏缺乏足够的认识,将防范法律风险的重点放在事后补救,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仅限于可能产生纠纷的领域。
2、律师界提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能力不强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律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财务、税收、管理、价值链、资本运营等各种杠杆的过程;是对企业各业务流程和运营方案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和诊断的过程;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全方位解决企业和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的过程;是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一体化的全过程控制的综合体系。目前,大多数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观念落后知识面狭窄,没有提供全方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六、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生产运营过程和保障自身持续发展的不断的积累过程,作为社会组织充分、全面地考虑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利益的过程,都是与法律密不可分的。法律对企业从设立、注册、经营到清算、合并、分立、破产的全过程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企业从组建到运营的每个环节都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当然,每个公司要采取的具体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取决于公司特定的法律风险环境,本文不针对某个公司,就一般性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的全体成员要把法律风险防范融入决策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
首先,企业的领导层要提高法律素质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领导的思想决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正确先进的法律思想对企业的法制建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企业领导阶层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与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不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便了解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风险,让法律风险成为制定决策中的考虑因素。
其次,提高法律工作人员地位。企业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具有主导作用,企业要重新定位法律工作人员地位,授予法律顾问权力并在程序和方式上对其参与经营决策做出明确规定,使其能够进入企业的决策领域。
再次,加强员工法律培训。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使其具有法律风险防范常识,只有依靠全体的力量才能及时发现所有潜在风险,从而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有效高效实施。
2、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将法律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做出规定,还要对涉及上下级、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风险防范职责、信息沟通渠道进行明确。将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政策、标准、制度等分解为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指南,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应根据企业的发展以及法律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确保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实施。
3、妥善处理法律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的关系
法律风险的防范和业务发展是互为促进的关系,虽然发展是硬道理,但法律风险不有效防范,企业就会面临灭顶之灾,发展又从何谈起?因此,要处理好法律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的关系,既不能片面强调业务开拓、业务竞争、业务创新而忽视法律风险防范,也不能片面、无原则的强调尊重领导而不尊重法律,埋下风险隐患。实践中,尤其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业务创新与法律风险防范的关系。为防范业务创新中的法律风险,在新业务推出时要认真完善有关业务章程等合同性法律文件,通过上述合同性法律文件分散业务创新中的法律风险,尤其要重视业务创新中技术性指标要求与合同性法律文件的一致性。
4、重视对已发生法律纠纷的分析
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既要从常规生产经营活动中,从未产生法律纠纷的地方进行梳理,又要结合已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分析。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以及制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方案时,更应该侧重对已发生纠纷的个案分析和综合分析。具体操作中,可邀请司法机构中从事司法实务和司法研究的专业人士参与,因为司法实务界人士基于对个案双方诉辩状况的全面掌握,基于对涉案双方胜败原因的客观分析以及纠纷缘起的综合归纳,能够用解剖麻雀的方式,为企业类似法律风险的化解提供精要的借鉴,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更有直接的效果。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企业法律风险已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此,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法律专业人士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但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事后诉讼代理,或形式意义上的法律顾问,也不是只讲法律不注重实际经营效果的合法或违法的两极简单判断,而是充分诊断企业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分析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评估企业和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大小,以法律为依据,用市场经营的法则,综合运用财务、管理、资本运营等各种杠杆制订切实可行的全方位解决企业和企业家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案。
有鉴于此,企业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防范对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投资管理理念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对于法律专业工作者的业务素养和办案技巧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唯有企业管理者与法律专业人士携起手来认真面对、审慎思考、科学分析、积极应对方可及时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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