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单位无权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正式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2491次    关键字:试用 辞退 
 案例回放

  2010年11月,季某被一家广告公司聘用,从事广告设计工作。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并约定工资标准为:试用期每月1500元,正式录用后每月2000元。2个月后,季某不能胜任工作,不过公司因缺人手就没辞退她。又过了2个月,广告公司以季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与季某解除劳动合同。

  季某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继续履行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仲裁机构经审理后,支持了季某的请求。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广告公司以季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在超过试用期后传达给季某的,因此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鉴于季某选择要求广告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仲裁机构依法支持她的请求。如果季某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广告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潘家永)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相关文章
·公司的试用和实习一样吗 (2020/7/20)
·员工躁狂状态骗假一个月 公司非故意辞退需适当补偿 (2020/7/20)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受医疗待遇 (2020/7/20)
·试用期员工业绩不佳 企业也不能不发工资 (2020/7/20)
·试用期内管吃住还能主张工资吗 (2020/7/20)
·未婚先孕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 (2020/7/20)
·试用期能否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2020/7/20)
·职工试用期辞职工资应照发 (2020/7/20)
·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延长 (2020/7/20)
·职工试用期内怀孕也享相关待遇 (2020/7/20)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仍应支付经济补偿
自家安装防盗窗邻居安全出隐患 违反物权法铁窗应拆除
律所新闻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周丽君律师..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马劲坳中..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劳动者..
砥砺前行 共赢未来---湖南中..
湖南省律协杜亚萍一行到湖南中湘..
湘西州总工会刘军一行到湖南中湘..
吉首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校外指..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湘..
党建专栏
更多 >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与花垣县十..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开展3.1..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花..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吉首市马..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全..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在花垣县双..
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王亚东律师..
律师说法
更多 > 
超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是否应对原担..
非新生儿近亲属无权诉请撤销《出..
对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种意见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
合同范本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转让合同
汽车转让合同
二手车过户合同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