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制度化、服务化
                                              创建"红色"律师事务所
直播视频: 中湘吉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的民生情怀  点击进入观看
首页 >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在线咨询
咨询搜索:
主题:劳动(朱涛) 咨询时间:2010/7/16 22:42:07
我是某单位的后勤工作人员,从1999年一直工作到现在,单位从09年的9月1日才和我签订1年的正式合同.
合同中约定单位不买保险(以前一直没买),每月支付我200元.现在单位在放寒假期间只发放200元的生活费(合同中没有约定放假期间的工资,但是有规定工资按月发放,以及每月工资不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能不能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合同(未支付放假期间的社保200元,及只发200元生活费,低于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补偿。
请问律师我能要求那些方面的补偿。
要是我请律师代理的话。需要多少费用???
王亚东(13974390702)律师回复 回复时间:2010/7/18 10:10:34
你这个某单位性质是什么性质?你可以直接给我电话。
 补充问题 补充时间:2011/2/15 10:04:06
 补充问题 补充时间:2011/9/2 2:06:34
 补充问题 补充时间:2012/11/16 9:51:05
提示如果您不是咨询者本人请不要回复本咨询,谢谢!
姓名:
朱涛
留言密码:
请填写您第一次留言时候输入的留言密码(如果您已经忘记留言密码,请与管理员联系,或者重新发布一条新留言)
法律咨询问题概述: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发送邮件
Copyright © 2020 Hnzxj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中湘吉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吉首市乾州武陵广场D栋2层(州交警支队正对面二楼门面)
投诉电话:0743-8277888  邮箱:wangyadonglawyer@vip.qq.com
备案号:湘ICP备20015972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97号


扫一扫进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