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刑事犯罪如何判刑(晴天) |
咨询时间:2010/5/25 12:5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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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跟别人的老婆谈朋友《事先本人并不知道她结过婚,她一直隐瞒》。后被她老公知道,带五个人砍我,把我砍成重伤,肠子都出不了,肝破了一点,右手断成三断(骨头都断了,才接好),还不知右手会不会好!在被砍的晚上是她约我出来我才被砍的,目前公安破案了,我完全是个被害者吗?我要负责任吗?(指跟砍我的人的女朋友是男女关系)。法院会怎么叛?主犯要叛几年?从犯呢?他们要赔我多少钱?医药费2万了,现在还在治。我可以要多少?要相关的哪些赔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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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东(13974390702)律师回复 |
回复时间:2010/5/25 16: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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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付责任,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要根据你的伤情及作案情节等确定。对方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好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级别确定赔偿数额。 |
补充问题 |
补充时间:2011/2/15 10: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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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时间:2011/9/2 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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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时间:2012/11/16 9: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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