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债权债务(金女士) | 
                咨询时间:2011/8/8 1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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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公司转让给b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也都有b公司承担。我公司职工去b公司结算货款。但是,b公司只结算了2010.7-12月货款,还有2010.1-6货款没有结清。(去结账的时候是拿a公司以前财务室盖有a公司财务章的领款凭证去结算货款的)以前去a公司结2010.1-5月货款的时候,那个领款凭证已经被他们里面收进去了的,但是钱一直没有打过来,所以导致现在那5个月的货款是没有领款凭证的。现在a公司已经转让给b公司了,以前财务室里面的有些资料已经没有了。现在留在手里的只有我单位开出去的销售单,上面也有以前a公司员工签名的。而我公司员工去结账的时候,签了一张领款凭证,上面写***货款已全部结清,2011.7-12月货款5600元。请问,领款凭证这样一签,对于收回货款有没有影响?现在2010.1-5月的货款可以要回来吗?急急急! | 
 
     
      
          
            
                
                  | 王亚东(13974390702)律师回复 | 
                  回复时间:2011/8/9 9: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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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看是否有1-5月份对方未付账的证据。也就是原来a公司的债权证据。有了证据当然要付款,没有证据就难处理。 | 
           
       
      
          
            
                
                  |  补充问题 | 
                  补充时间:2011/8/9 10:2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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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如果没有签下那张领款凭证,去起诉是不是也是关键看是否有1-5月份对方未付账的证据? | 
           
       
      
          
            
                
                  | 王亚东(13974390702)律师回复 | 
                  回复时间:2011/8/13 9: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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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是打证据,关键看你证据是否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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